现行民众至医疗院所从事自费医疗之开销巨增,例如戴牙套矫正牙齿、戴硬式角膜塑型镜片矫正视力、身心科之检测咨询、青春期之少男少女为解决青春痘困扰所需之做脸美容等等,这些疗程动辄数万元到数十万元不等,虽非健保给付项目,但凡为人父母负担的起,却又不得不为,执行业务者(包含医师、律师、会计师及地政士等)为高所得之族群,逃漏所得税及印花税情形严重,国税局苦无勾稽管道,违反租税公平及量能课税原则。

希望解决的方式:

现行医疗院所从事自费医疗行为依医疗法第22条规定应开给载明收费项目及金额之收据,医疗院所通常不会主动开给收据,又因民众并无索取该收据之习惯、知识及动机,形成逃漏税却又无法取证稽查,建议遵循推行全民索取营业税统一发票之经验: 1. 核定统一格式之收据并纳入管理:业者(可将所有行业之收据纳入分类管理)须向主管机关申请规定格式之收据方能开立给民众,违反规定开罚。 2. 制定索取收据及检举未开给收据之奖励

将收据比照统一发票予以制度化管理,相信政府对此项目之戮力投入,所征起之税收必远远大于付出之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