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组每学期将新生资料传至“台湾学术伦理教育资源中心”线上平台,协助账号建置。
(二)学生应于入学第一学期至本校网页,透过“台湾学术伦理教育资源中心”网络教学平台自行修习本课程。
(三)学生完成“学术伦理教育”全部核心单元并通过总测验,即可于网站申请下载修课证明。该课程与成绩不登录于历年成绩表。
学生须出示“学术伦理教育”修课证明,方得申请学位口试。
•论文一篇,硕士班学生皆应办理论文提审。提审通过日与口试通过日间,最少须间隔三个月。
•研究生至外系或校际选修课程处理办法及研究生申请修习外系或外校课程纪录表,请务必详阅规章表格/硕士班下载,注意!学生应妥善保留本表,并于提出学位口试申请时,与其他申请资料一并提交系办。
•依据107年11月12日第122次教务会议决议办理:自107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于离校时增列“论文原创性比对结果已提供指导教授,并经指导教授签名确认”之程序,方得办理离校。
•系上作法:(业经108年1月7日107学年度第5次系务会议决议通过)
1.授权由指导教授自行认定。
2.系上要求研究生完成二项要求:(1). 作“口试前”与“订稿前”二次论文比对结果提供指导 教授审查。(2). 离校时缴交系办论文一本(纸本与电子档)必须内附订稿前比对结果及声明,其余论文是否摆放由指导教授决定。
3.110年1月21日10**年度第5次系务会议决定论文原创性比对结果认定值,本系订定不得高于20%
4.统一使用校方提供“完成论文比对声明书”放置于“学位考试系统”内供下载。
•实验室内如有外籍生者,请协助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