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评估中心功能:依据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规定,身心障碍鉴定与需求评估新制已于101年7月11日正式实施。需求评估中心为依法办理新制需求评估作业,召开专业团队审查会议及依评估结果主动转介、连结福利资源等事宜,并提供民众舒适之会谈及咨询空间

桃园市身心障碍者需求评估中心委外单位(中华民国微光社会福利协会) 电话:(03)4251711

搭公车前往:

桃园火车站→桃园客运桃园总站→5053、5056、5060、5095、5096或中坜客运5301班车→松柏园下车→介寿路二段685巷右转→见加贝尔幼儿园及消防局,右转巷子进去即抵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