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国教署办理“106年第2梯次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课程纲要(总纲)国民中小学阶段种子讲师培训研习计划”

一、 依据该署106年9月1日台教国署国字第1060097501号函办理。

二、 国中小学阶段种子讲师相关培训分三阶段办理:

(一) 第一阶段:总纲培训课程─课程包含基础课程及回流课程,参与人员完成基础及回流课程后进行试讲,通过认证后成为种子讲师。

(二) 第二阶段:主题进阶回流课程,课程包含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此阶段培训采实作、探索、焦点讨论与经验分享等研习增能模式,引导通过认证之种子讲师透过课堂实践之具体案例解析,深化专业知能,完成并通过培训之讲师将成为主题进阶种子讲师。

(三) 第三阶段:领纲回流课程,配合领纲公布,本署规划办理领纲回流培训课程,届时请通过前二阶段之种子讲师持续参加。

三、 参与并通过种子讲师相关研习之人员,将成为本处推动新课纲之重要资源。

四、 办理时间及地点如下,并请依研习计划内容办理报名事宜:

(一) 基础培训:苗栗场(中区):106年9月29日(星期五)-30日(星期六)假育达科技大学(苗栗县造桥乡谈文村学府路168号)办理。

回流课程:苗栗场(中区):106年11月17日(星期五)假育达科技大学(苗栗县造桥乡谈文村学府路1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