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转教育部办理“110年校园空气质量管理宣导说明会”数位学习课程,请所属相关业务承办人员踊跃参加,请查照。
一、依据教育部110年8月30日台教资(六)字第1100114938号函办理。
二、为提升各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幼儿园对室内外空气质量认知、应变及自主管理能力,教育部办理旨揭空气质量管理宣导;惟因应COVID-19(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本年度实体宣导说明会改以数位学习课程(录制5则影片)因应。
四、教育部将依课程性质另核发教师/公务员研习时数(需于本(110)年12月10日(星期五)前完成线上课程),完成第一阶段课程核发3小时、第二阶段课程核发2小时,共计5小时。
五、检附110年校园空品管理宣导说明会简章(数位课程)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