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中国医药大学课程委员会设置办法”规定,为规划及审议本系课程相关事宜,特订定本办法。

中国医药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系(以下简称本系)系课程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 设委员 6-9 人,由下列人员组成,任期一年,得连任之。

(一)主任委员:由系主任担任,并于会议时担任主席。

(四)学生代表:1人(由学生推派,其推派人数以不少于全体会议人数十分之一为原则)。

本会之工作执掌如下:

(一)规划、审查系所开设专业必、选修科目名称(中、英文)、科目学分数与教学纲要等。

(二)定期检讨修正系所课程(含远距教学课程)、课程结构与发展方向。

(三)新开设课程审议项目:课程与教师专长之配合、与系所发展方向之配合、与现有课程之关连性等。

本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得召开临时会议,均由召集人或主任委员担任主席,主席因故无法出席时,须指定一名委员为代理人。

本会开会须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会议必须有过半数以上委员出席始得开会,表决须有出席委员之过半数同意,始得通过。

(二)主席得视需要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三)每次会议决议之纪录,应于一周内陈送主任委员。

本系课程增设或变更时,课程负责人需填报“课程委员会课程提案预审单”,经本会审议通过,再送院、校课程委员会议通过后实施。

本办法经系务会议通过,送教务处审查经教务长核签并呈校长核准后正式实施,修正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