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111年度工作计划办理。

二、参加对象:具备物理治疗师、职能治疗师、语言治疗师、临床心理师、咨商心理师、社会工作师之专业人员证照者。

(一)第一阶段课程:9月17日至10月2日,每周六、日,连续三周,共6天课程,暂定于台中市办理。

(二)第二阶段课程各专业课程与跨专业课程:10月15、16日,以及11月5日,暂定于高雄市办理。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即日起至111年7月31日(星期日)截止, 请至全国特殊教育资讯网- 研习报名-国教署特教研习内报名,并依报名课程阶段填写网络表单,其报名方式及时间详参本实施计划第十项规定。

五、有关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疫情相关规范持续修正,学员必须遵循相关防疫规定始可进入研习会场。

六、建议各单位核予参加研习人员公(差)假登记。(符合受训资格,有意愿参加的老师请洽资源教室或辅导主任)

台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级中学国语文学科中心办理110学年度【国语文素养导向教 学观议课工作坊】,惠请国文科教师踊跃报名参加。

转知新北市立三重高级商工职业学校技术型高中社会领域推动中心办理“跨领域特色课程研习-投资概念及投资实务”,敬邀社会领域教师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