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球科技大学视觉传达设计系课程委员会设置要点”(以下简称本要点),依据“环球科技大学课程委员会设置办法”订定之,负责视觉传达设计系(以下简称本系)课程相关事宜,特设置“环球科技大学视觉传达设计系课程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
二、本委员会之组成:
(一)主任委员兼召集人1人由系主任担任之。
(二)本系专任教师4人,由本系专任教师互相遴选产生。
(三)另选任3人为学程召集人,选任委员由系主任聘之。
(四)业界、校友及学生代表3-4人,由主任委员推荐,校长聘任之。
(一)主任委员之任期以配合其主管之任期为准。
(二)其他委员之任期以一学年为原则,连选得连任。
四、本委员会职掌:
(一)研议本系课程及相关学程之发展事项。
(二)研议本系课程之增减编修及抵免学分之替代科目等事项。
(三)研订本系课程规章、课程评鉴办法及其他相关课程事项。
(四)研订校课程委员会议、系主任或系务会议交议有关课程事宜。
(五)审议教学大纲及学习评量有关事宜。
五、本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开会一次,主任委员为主席,主任委员不克出席时,由委员互推一人担任之。必要时得召开临时会议,并得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六、本委员会开议时,必须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始可开会,必须出席委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始可决议。
七、本委员会之决议事项须先经学院课程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教务单位核备。重要决议事项送校课程委员会议提案讨论。
八、本要点经教务会议通过,陈请校长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