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思 #139 管理机构有权向新屋主追讨前屋主拖欠下来的维修费吗?

陈先生从二手市场购入了一个公寓单位,单位产权也转让给他了。最近,陈先生收到管理机构的信件要求他支付一笔前屋主拖欠下来的维修费。虽然在维修工作进行时陈先生还不是单位业主,但是管理机构还是要求他在限定时间内支付有关费用。

在分层管理法令下,如果维修工作进行时陈先生不是单位业主,那么他就不需要负责支付有关维修费,但是前题是:-

(b) 管理机构也确认有关单位没有任何欠款,或管理机构没有在收到咨询的14天内回复。

如果陈先生符合以上要求,管理机构是无权向他追讨任何维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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