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庄文化艺术中心建筑类维护管理情形》
一、维护管理规定:依据建筑法、建筑物公共安全检查签证及申报办法、消防安全设备检修及申报办法、建筑物升降设备设置及检查管理办法、用电场所及专任电气技术人员管理规则。
二、维护管理主要内容摘述:
(一)建筑物公共安全检查:依建筑法77条及建筑物公共安全检查签证及申报办法,每1年办理申报1次。
(二)消防设备:依消防安全设备检修及申报办法办理检查申报,每年1次。
(三)升降设备:依建筑物升降设备设置及检查管理办法办理检查维护,升降送货机每三年一次;升降设备每年一次,但建筑物经竣工检查合格达十五年者,每半年一次。
(四)高低压电气设备:依用电场所及专任电气技术人员管理规则办理检查维护,每6个月至少检验1次,每年应至少停电检验1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