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指出,依洗钱防制法及金融机构防制洗钱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应向法务部调查局申报50万元以上的交易,包括单笔现金收付或换钞交易及可能有洗钱疑虑之可疑交易。法务部调查局将银行申报资料进行加值分析后,再分送国税局等相关权责机关参处,国税局会依职权审慎调查是否有逃漏税。

也就是说,透过银行大额交易,会被通报,甚至循线追查出逃漏税,成效不错。财政部统计,106年接获金融情报389件,补征及裁罚金额总计2亿9286万元,107年接获金融情报810件,补征及裁罚金额总计1亿2780万元,108年截至9月接获金融情报784件,补征及裁罚金额总计1亿94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