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丹巴县财政局汇总,2018年丹巴县县本级部门,包括县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不含教育收费)安排 “三公”经费2232.44万元,较上年增加596.44万元,增加率34.24%。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1.5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26.3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经费657.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68.88万元),较上年增加679.3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增加615.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63.88万元),增加64.88%;公务接待费506.13万元,较上年减少107.87万元,减少17.57%。

2018年县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增加的原因如下: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单位车辆超过报废年限,已不能继续使用,为保证日常工作需求购买新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单位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县级各部门继续加强公务接待费管理,从严控制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