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做好2018年优秀学生选留培养工作,现就集中面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学生处、教务处、相关二级学院组成公开面试考核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人力资源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整个考核工作事宜。
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办公能力与综合素质考察相结合方式进行。
1.资格审查。人力资源处负责对拟培养人员的资格情况进行审查。
3.综合素质考察(100分)
根据进入综合素质考察人员,结合实际进行分组考察综合素质考察时间控制在每人15分钟内,考察组根据每位拟选留培养人员面试答辩情况,按照《综合素质考察评价表》进行评分根据评分结果,确定拟聘用培养人员,报院长审批。
请学生处、教务处、相关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确保优秀学生选留培养面试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