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氧已成为导致某些城市空气质量过高的主要因素。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数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the渭平原以及江苏,安徽和陆羽边境地区的城市数量占28%。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的总数。 6月至9月,臭氧超标的天数占全国超标天数的70%。

在夏季,臭氧污染高发时期又来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是形成臭氧和细颗粒物(PM2.5)的重要前体。根据生态环境部最近公布的《 2020年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处理计划》(以下简称“处理计划”),生态环境部将在7月至9月组织加强监督和协助。为防治夏季臭氧污染,深入到北京,天津,河北及周边地区,江苏,安徽,山东,河南等边境地区,重点开展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当地政府优化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处理计划;密切关注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和重点管控企业,对发现的问题实行“开户”跟踪管理,监督地方账簿的建立,制定整改方案,确保“账务”的完成。 “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

在空气中,VOC和氮氧化物第二次产生臭氧。 VOCs主要存在于公司的原始辅助材料或产品中,其中大多数是易燃易爆的,有些是有毒有害物质。加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治理是现阶段控制臭氧污染的有效方法,也是帮助公司实现资源节约,提高效率和减少潜在安全隐患的有力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