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神的物当归给神。(太廿二21)
表面上,耶稣这话似乎含二元论的说法,把世事分为属物质和属灵两方面。该撒是属物质,神是属灵。但若这是耶稣的意思,试探祂的法利赛人的门徒和希律党人就不会“希奇”祂的话,因为当时流行的希腊哲学也是如此。
他们希奇,是因为他们明白,耶稣所言是有更深一层的意思。
他们手上的罗马银钱,一面有该撒的像,一面有该撒的名(inscription)而这银钱通行之地,代表着这国权势的范围。故此,当主说:“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祂的意思是教导我们要服从世上的掌权者,“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罗十三1)
但当祂说“神的物当归给神”,则祂不是单指属灵的世界;因为凡宇宙被造之物岂不都有“神的永能和神性”的签署吗?(参罗一20)而且,每个人岂不都已印上神自己的形像吗?(参创一26)故此,全世界,包括昔日的罗马帝国和今日所有的邦国,一切都是属于神的。更重要的是,世上每个人,包括昔日的该撒和今日世上的领袖,也当归向神!因为我们所信的神,是创天造地的神,也是世上独一的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