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五1~2 (和修版)

5:1 所以,作为蒙慈爱的儿女,你们该效法神。

5:2 要凭爱心行事,正如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给神。

因神在基督里的救赎作为,使人由原先“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弗二1)的生命状况,变为“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弗一5),也就是“蒙慈爱的儿女”(五1),而随着这身份的转变而来的,是神儿女当尽的本分。故保罗说“你们该效法神”,“该”原文意思是“成为”,第一节全句意思是“你们要成为效法神的人,好像蒙慈爱的儿女效法父亲一样。”“效法”不只是行事为人有样学样,更表达模仿的人对所模仿的对象的忠诚,愿意降服在其权柄下。第一世纪的社会文化,儿女模仿父母的行事方式,不但是儿女们必经的成长阶段,更是表明他们是谁的儿女,具备了谁的特质。保罗常直言要信徒效法他,正如他效法基督一样,但在〈以弗所书〉,保罗是嘱咐信徒借着效法基督来效法神。“要凭爱心行事”意思是“以基督的爱待人处事”,那是顺服神、“舍己”的爱。

保罗叮嘱信徒们要效法神,因为他们已拥有神儿女的身份,而儿女效法父母是理所当然。我们可怎样使人从我们的言语、行事、心性品格,以及回应事情的态度等,看出我们都是蒙神慈爱的救赎,已成为祂所爱的儿女呢?

又在圣灵的引导下,使我们得以亲近祢;

求祢使我们致力效法基督的生命,

以基督的爱待人处事,达致荣神益人,使人看出我们的长进,

在世的日子,成为一个肖似神形象样式的基督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