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台湾公司 首先要先留意以下三者的分别:
台湾分支机构 (Branch Office) 和台湾代表处 (Representative Office)并不能以其名义在台湾购买其他公司的股票和房地产以及不能转让台湾分公司和台湾代表处给其他人,因为台湾分支机构 (Branch Office) 、代表处 (Representative Office)并不是法人团体(Legal Entity)
申请流程:
2. 准备香港公证文件(包括章程细则,商业登记证,公司注册证书,董事会会议记录)[3-5个工作日]
3. 台湾租赁协议 [客户提供台湾地址或使用我们在台湾的办公室地址 (Note 1)]
4. 开立台湾银行户口 [1个工作日,董事需要亲身出席]
由于台湾的注册地址要求为必需签署台湾租赁协议,并非类似香港公司秘书提供的注册地址服务,故此我司可代客人提供台湾注册地址的台湾租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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