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正
1、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
1、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如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书面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指定内容补正后交回商标局。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该申请
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审核结果以书面通知申请人附件二
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审核结果以书面通知申请人(附件二)。资料者,自补正之日起算。 前项书面通知,除驳回申请者外,应载明下列事项: (一)核准应用档案之意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