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旨:鼓励纪录片导演持续创作,提供纪录片导演及影视相关科系学生参与纪录片创作之舞台,以形塑当代多元观点,打造新北市成为纪录片友善城市。
(一) 导演(共同导演)或制片其中一人必须为中华民国国籍之人,具短片或短片以上相关制作经验,并以影片导演为第1序位报名人。
(二) 本活动曾合作交流之影展单位推荐者,需检具推荐函,不受上述国籍限制。
(三) 应以个人名义报名参加,不得以公司行号名义报名,每位导演参赛影片数量不限。
(三) 影片长度:不得少于15分钟,进入决审阶段影片需剪辑成15分钟或30分钟电视播出版本,供决选评审及主办单位于有线电视公用频道或其他非为营利目的之用途进行一定期间之公播,惟最终缴交影片长度超过30分钟者,不列入决审评分。
(四) 参赛影片可处于企划或制作阶段,但已公开发表之影片不得参赛。主办单位有权取消违例影片参赛资格。
台北市纪录片从业人员职业工会为台湾第一个由纪录片工作者发起的自主工会,于2006年9月9日正式成立。
会员囊括老中青三代的纪录片编导、摄影、剪接、配乐、策展等专业人员,成立宗旨在于保障纪录片工作者基本劳动权利、提升纪录片工作专业水平,以及促进纪录片产业发展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