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以“苏建和案”发生的1991年为“ 苏案元年”,按这个纪元来算,今年是苏案20年了。这个台湾司法改革指标性的案子,让我们了解到,“当无辜的人被判有罪,没有人是自由人”。不正义的审判,不仅让苏建和三个人无法成为自由人,被害者家属因案缠身也不是自由人。
如果以“苏建和案”发生的1991年为“ 苏案元年”,按这个纪元来算,今年是苏案20年了。这个台湾司法改革指标性的案子,让我们了解到,“当无辜的人被判有罪,没有人是自由人”。不正义的审判,不仅让苏建和三个人无法成为自由人,被害者家属因案缠身也不是自由人。司法的不正义,让我们每一个共同生长在这块土地上的人民也都不是自由人。
2003年1月再审宣判无罪时,苏建和案也许已经引起你的注意。2007年6月再更一审宣判时,可能你跟我们一样,对台湾的司法感到失望、愤怒。这次再更二审宣判,我们邀请您与我们站在一起,见证台湾司法的抉择。期待我们能相约在阳光下,带着拥有“自由人”新身份的刘秉郎、苏建和,庄林勋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