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运城市直工委市直党工字【2011】6号文件要求,为确保以公开承诺为重要抓手的学院党建工作机制顺利实施,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经学院党政联系会议研究,现将2011年度公开承诺流程予以规范,望认真贯彻执行。
公开承诺内容要结合学院中心工作,围绕政治承诺、作风承诺和目标任务承诺三个方面进行,承诺一定要量化、细化,有具体标准,使承诺看得见、抓得住,以便于落实和督查考核。
行政班子和党组织公开承诺要遵循以下步骤:一是单位一把手、党组织书记提出承诺内容。二是召集全体党员、群众共同讨论,健全完善。三是单位班子、支部会议讨论定诺。四是按照文件要求予以上报,审核确定。五是将承诺内容按要求进行公示。六是认真践诺并接受上级督察、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