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高校毕业生相关补贴的公示(2023年3月)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和《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9〕211号)等文件规定,区人社已受理到基层就业补贴等高校毕业生相关补贴申请,现将2023年3月审核通过的补贴情况公示如下:(见附表)

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在规定的公示时间内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我局投诉反映,投诉反映人应提供被投诉反映人问题的具体事实,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以示负责,否则不予受理,我局负责为投诉反映人严格保密。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5日-3月21日(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