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mbs up)您的爱家公投【同意】票,是台湾未来的关键!

(red arrow down)烦请您拨冗观看下面的影片:

假的。根据公民投票法第32条第1项规定:“主管机关公告公民投票之结果起二年内,不得就同一事项重行提出。”因此公投案若未通过,“二年后”可以重提。“十年内不能再提案”为错误讯息。

【错误】网传“爱家公投若没通过,明年5月后,婚姻与家庭制度将会有重大改变、且10年内不能再提案”?

【部分错误】媒体报导公投案第10、11、12案诉求为“限制民法婚姻性别、废止性别平等教育、民法婚姻排除同志伴侣权益”?

摘要 近期许多民众针对性别领域公投议题相关讯息投诉,经查核中心查证中央选举委员会网站“全国性公民投票案提案”资料,相关五项公投提案为: 1. 第10案“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规定应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结合?”主张民法婚姻仅限一男一女; 2. 第11案“你是否同意在国民教育阶段内(国中及国小),教育部及各级学校不应对学生实施性别平等教育法施行细则所定之同志教育?”主张国中及国小不应进行同志教育; 3.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