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
某公司与甲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150万元给该公司,并以该公司的办公楼作抵押,双方到登记机构办理了抵押登记,之后,甲银行履行了借款义务,后因银行经营方式调整,将该笔借款的债权及抵押权一并转让给了乙银行,并通知了该公司,但未办理登记,抵押到期后,该公司仅支付了利息,其余本金未归还,乙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处置抵押物优先受偿。该公司认为,抵押期限已过,且债权人是甲银行,与乙银行无关。 法院认为,《借款合同》是合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甲履行了借款150万元的义务,被告仅归还了部分利息,已构成违约
昆山房屋抵押贷款需满足哪些条件? 一、要实现抵押权,首先须要满足以下条件: 其一,抵押权合法有效存在。 其二,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但依照《物权法》第196条的规定,在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以及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比如抵押物因抵押人的原因造成价值减少而抵押人又不能恢复原状或增加担保的特殊情况下,即使债务并未届期,抵押权人也可以实现抵押权
最高限额抵押权,除第八百六十一条第二项、第八百六十九条第一项、第八百七十条、第八百七十条之一、第八百七十条之二、第八百八十条之规定外,准用关于普通抵押权之规定。 抵押权所担保者为原债权、利息、迟延利息、违约金及实行抵押权之费用。但契约另有约定者,不在此限
金钱消费借贷常伴随抵押权的设定,律师也会建议出借人设定抵押权于债务人提供的不动产上,才能有基本的保障,不过出借人也要注意不动产的价值,以及是否以经被设定前顺位的抵押权,因为还是要考虑拍卖受偿的可能性。 另外消费借贷的时效为15年,如果是没有约定清偿期(还款日)的借贷,是以给付借款时起算;若有约定清偿期,则是届清偿期后起算。若逾15年时效,债务人即可主张时效抗辩拒绝清偿
昆山房屋抵押贷款需满足哪些条件? 一、要实现抵押权,首先须要满足以下条件: 其一,抵押权合法有效存在。 其二,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但依照《物权法》第196条的规定,在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以及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比如抵押物因抵押人的原因造成价值减少而抵押人又不能恢复原状或增加担保的特殊情况下,即使债务并未届期,抵押权人也可以实现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