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检署3月16日宣布侦破一起黑心假瓶装矿泉水案,查获李姓业者长期回收“丹枫之水”旧矿泉水瓶,将空瓶清洗后,充入经简易过滤的自来水装瓶,低价贩售到高雄市区的酒店、烧烤店、小吃部、餐馆,谋取不法利益,犯案时间长达10年,获利超过336万元,现已勒令停业,本案也已交由检调侦办,依法可罚业者3万至300万元。

食药署表示,依照《食品器具容器包装卫生标准》规定,塑胶制食品容器及包装不得回收使用,而原本的“丹枫之水”瓶盖颜色浅呈半透明,仿制品则为乳白色,可借此辨识真伪,至于调查产品下游流向资讯,高雄市卫生局则将持续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