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团今天呼吁给配偶5天有薪陪产检假,劳动部回应,现行法规对男性受雇者已订有陪产假等措施,日、美、韩也没陪产检假规定,由于此涉及劳雇双方权益,将持续搜集意见并评估。

妇女新知基金会和生育改革行动联盟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促请立法与行政部门共同合作推动修法改革现制,友善生育,让配偶有5天有薪陪产检假。

对于民团诉求,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回应指出,现行“性别工作平等法”对于男性受雇者已订有陪产假、育婴留职停薪及家庭照顾假等促进工作平等相关措施,让父亲可参与养育儿女的过程。

劳动部也说,查国际上主要国家像是日、韩、美也都没有陪产检假相关规定,现行受雇者如须陪伴配偶产检等事实需要,可请家庭照顾假或特别休假等方式处理,以陪伴配偶产检。

劳动部指出,“性别工作平等法”适用于所有受雇者,包含公务人员、教育人员及军职人员也都适用,所以有关“性别工作平等法”是否增订有薪陪产检假,因涉及劳雇双方权益及给薪来源,劳动部将持续搜集各界意见、审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