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9岁女子于去年在将军澳尚德广场外指骂途人是“曱甴”,又袭击5名男女,同行的38岁男友称想解围时亦挥拳打伤一人,2人承认普通袭击及袭击致身体造成伤害共6项控罪,今日在观塘裁判法院各判100小时及180小时社会服务令。
49岁女被告江咏虹以及38 岁男被告李朝伟,报称为同居夫妇。辩方求情时指,女被告品性善良,因受酒精影响而错误地做出攻击行为,被捕后曾被还柙3周,并已承诺不会再犯;至于38岁男被告当时欲平息纠纷,但当时同样受酒精影响。最终裁判官接纳两名被告因一时失去理智袭袭多名途人,事前亦无预谋施袭,犯案时没有使用武器,事主伤势亦较轻微,因此各判社会服务令。
然而,女被告离开法院时,仍骂在场记者“曱甴”和“黑记”,同行一名友人更推撞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