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指导意见的通知》,我委结合民族宗教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起草了《民族宗教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为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于12月2日至12月10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12月9日18:00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意见。
通信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77号,邮编:30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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