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领导和管理某一方面的行政事务,行使特定的国家行政权力,其行政首长均为天津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2018年11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天津市机构改革方案》,天津市人民政府设置25个组成部门。[1]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挂天津市无线电管理局牌子)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挂天津市海洋局牌子)
天津市商务局(挂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牌子)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挂天津市广播电视局、天津市文物局牌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挂天津市中医药管理局、天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