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
近日,福建省大数据有限公司在福州市长乐区滨海新城正式注册成立。该公司由福建省国资委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标志着福建省国资委监管省属企业名录再添新成员。 该公司系贯彻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把数字福建建设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的部署要求而设立的省管国有全资企业
2月21日,中锐网络组织了2023届实习开班仪式,热烈欢迎闽江学院数学与数据科学学院(以下简称“数科院”)院长林耿、副院长赖军将、大数据工程系主任孙锋、辅导员余涛及15名实习生的到来。公司各部门代表参加了开班仪式。 近日,福建省发布《关于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由福州大学、中锐网络、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研究院、福建省溪源水库管理处等单位共同完成的《基于北斗系统的大坝安全实时监测与智能预警关键技术与应用》项目荣获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根据《关于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的通知》(闽政办〔2008〕65号)的规定,本校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政策。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贯彻省政府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教财〔2016〕19号)和《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的规定,本校义务教育阶段2022年春季免收作业本费、课本费和寄宿生的住宿费。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公办普通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8〕117号)规定,2022年春季,本校对高中学生收取学费、代办费和寄宿生住宿费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规划局: 由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福建省工程建设科学技术标准化协会共同编制的《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经审查,并报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同意,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13-62-2014,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4、4.1.6、4.1.11、4.2.1、4.2.2、4.2.3、4.2.5、4.3.2、4.3.3、4.3.4、4.3.5、4.4.2、4.4.3、4.4.4、4.4.5、6.0.2、6.0.6、6.0.7、7.0.3、8.0.12、9.0.9等2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闽建科〔2014〕30号批准发布文和原《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DBJ13-62-2004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