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志编纂工作的通知》《地方志工作条例》,切实加强对郑州市名镇志、名村志编纂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编纂出版进度、质量,经研究,决定成立郑州市名镇志、名村志编纂委员会和编纂指导协调组。现通知如下:

编委会负责全市名镇志、名村志编纂工作的组织领导。编委会办公室设在郑州市史志办,朱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编委会日常工作。

指导协调组负责全市名镇志、名村志编纂工作具体业务的指导协调。指导协调组办公室设在郑州市史志办县区志工作处。

(一)强化领导责任。编纂委员会、指导协调组成员和各县(市)区史志办要按照《郑州市名镇、名村志文化工程实施方案》《郑州市地方史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名镇志、名村志文化工程2018年度第一批名镇志、名村志入选名单的通知》要求,主要领导亲力亲为,主抓这项工作,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真正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经费到位、工作到位。

(二)统筹推进工作。全市计划4月底前完成初稿,7月底前完成通审并开始排版,10月上旬完成三次校对并报送出版社进行编审,11月上旬终审定稿,12月中旬前完成出版并发行。

(三)树立精品意识。坚持质量第一,积极争取入选中国名镇志文化工程、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编纂委员会、指导协调组和市史志办将严格按照目标考核责任制和督查通报制度要求,月通报、季考评和半年总结相结合,对这项工作进行专项督察,并在全市及时通报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