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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和省直非财政统发工资单位的审批程
    发表于 2025-07-08 机构编制 工资总额 拨款

    关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和省直非财政统发工资单位的审批程序? 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统发工资有关事项的通知》(青财库字〔2010〕458号)和省财政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统发相关审核事项的通知》(青财库字〔2010〕458号)规定,自2010年5月1日起,省直单位中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工资统发管理,通过工资统发集中支付系统进行工资上报和发放业务,纳入工资统发的单位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办理工资统发有关业务。省直非财政统发工资单位工资审核程序,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关于省直非财政统发工资单位工资总额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1〕70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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