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省文明办、省爱卫办《关于做好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云卫疾控发〔2020〕12号)文件和州级相关要求,剑川县爱卫办牵头,组织相关人员于2020年10月和12月,分三批次对我县无烟单位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对发现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并对达到创建标准的125个申报创建单位给予命名,现将我县无烟单位名单公示如下:
剑川县金华镇中心学校(包括下属20家小学)
剑川县甸南镇中心学校(包括下属17家小学)
剑川县沙溪镇中心学校(包括下属16家小学)
剑川县羊岑乡中心学校(包括下属9家小学)
剑川县马登镇中心学校(包括下属15家小学)
剑川县老君山镇中心学校(包括下属8家小学)
剑川县弥沙乡中心学校(包括下属13家小学)
剑川县象图乡中心学校(包括下属5家小学)
剑川县老君山镇卫生院(包括下属10个村卫生室)
剑川县象图乡卫生院(包括下属5个村卫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