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剑川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和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举行剑川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方案(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的要求,现将《剑川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方案(草案)》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李新育 剑川县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住户(利害关系人)
尹丽梅剑川县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住户(利害关系人)
杨玉莲 剑川县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住户(利害关系人)
杨旭东 剑川县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住户(利害关系人)
杨全凤 剑川县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住户(利害关系人)
李福元 剑川县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住户(利害关系人)
杨建喜 剑川县老君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普通公众)
段玉如 剑川县金华镇北门社区党总支部书记(普通公众)
黄呈凤 剑川县城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普通公众)
王晓川 剑川县民政局副局长(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赵茂堂 剑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李蕴奇剑川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车兴桥 剑川县**局局长(县人大代表)
李成松 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主任科员(县政协委员)
(一)请听证会参会人员作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进入会场佩戴口罩、主动扫码。
(三)听证会除邀请参会的新闻媒体外,允许其他新闻媒体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