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本团体负责人会议)审议通过;
(三)本团体行文发送《中国信息产业商会批准入会通知书》 由商会或分会理事会颁发相应的会员证。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二)在本团体的业务(科研、产业、应用、服务)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的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领域内有一定经验和造诣的人士;
(四)认真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加商会活动,按时缴纳会费;
(五)本团体采取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制。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有权通过本团体向政府部门反映意愿。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