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参加退除役特考分发任公职,或曾接受辅导会辅导就业,安置于政府机关,是否可申请就学补助及奖励?

依“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条例施行细则”第3条规定:本条例辅导之退除役官兵,除就医外,合于就业、就养、就学之规定者,在同一时期以申请辅导安置一项为限。另国军退除役官兵就学补助及奖励办法第9条第1款规定:经辅导会辅导就业或就养安置人员,不得申请就学补助。

所以您如果是经由退除役特考分发任公职,或曾接受辅导会辅导就业安置,均不得申请就学补助。但若您在校前一学期学期平均成绩八十分以上(大学/专科)、平均成绩九十分以上(研究所),且所修该学位学科全部及格,可依同办法第5条第2款规定申请成绩优异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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