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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眼病医院血气分析仪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2号B座3楼抚顺市亿程广场30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代理商或经销商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在符合其地址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在其他场所贮存、销售的还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
(3)本项目中所采购的进口产品,代理经销商应提供制造生产厂商的授权书或承诺书(包括经营授权、代理授权、售后服务承诺等证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2023年03月09日 至 2023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2号B座3楼抚顺市亿程广场306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时间:2023年03月1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时间: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14日,每天上午 8:30至11:00 ,下午13:00 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证明书或授权书委托书、资质证书、授权书等材料原件及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2号B座3楼抚顺市亿程广场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