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儿童医院2023年春季中央空调系统需要进行换季维修保养,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2、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苏堤北路18号 邮编:221000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执行。
14、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五、投标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投标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2月26日下午4:30(节假日除外)
4、报名时需准备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进行资格审查。
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6、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我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终止招标的,我单位将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质疑。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