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学生饮用开水,改善学生居住环境,本院拟分2包分别采购安装一批开水直饮机和为学生寝室安装地板,欢迎供应商报名投标。
交货期/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7 天内。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规定),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
2.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三、参加投标确认时间和方式:
地点:金沙官网js80806总院(长春市硅谷大街429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1.开标时间:2021年1月18日9:30
2.开标地点:金沙官网js80806总院(长春市硅谷大街429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