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6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干部大监督工作涉及干部的档案、画像、财产等涉密环节,具有很强专业性和保密性。按照中央组织部办公厅《电话通知》要求,采用外包方式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涉密系统集成、系统咨询、软件开发、安防监控、运行维护、数据恢复等业务应选择具有涉密系统集成资质的单位,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等业务应选择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的单位。目前金华市干部大监督集成智慧系统开发工作已由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实施完成。金东区干部大监督集成智慧系统部署实施工作若由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实施,有利于实现干部大监督集成智慧系统数据报送与上级部门的衔接和兼容,保障数字化工作质量的一致性与稳定性。鉴于上述原因,拟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的相关规定,本项目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采购。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