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预算控制价:16万元。
4、项目概况:为保障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依据《网络安全法》、人社部函[2011]246号《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法律及政策标准,特选择第三方专业机构,在全面了解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化现况的基础上,按照等保2.0要求,开展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及相关网络安全服务,提前发现信息系统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和漏洞,提升系统安全防护能力,预防和减少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梳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情况;全面排查网络安全漏洞、隐患和突出问题,深入分析面临的主要安全风险和威胁,评估风险应对能力,完善应急预案,整改堵塞漏洞,提升安全防护能力。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合格标准。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鲁财库〔2007〕3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服务效率:交付或实施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要求。
7.验收标准:须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并做到验收合格,达到采购人有关要求。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2020年9月4日起至2020年9月6日止。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年9月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