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五、项目本情况(括数量、规格描述等)

  1.采购内容:新郑监狱行政公区(含公楼、综合楼、会见公楼、备勤楼)、行政区公共区域、行政区公共绿化维护的物业管理服务。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

  3、供应商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标。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URL])、“中国”网站([URL])中查询打印相关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钟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标活动。

  2.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法定表人明或法定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表人或被授权人及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资料。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02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0年02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