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福利部于2月8日预告修订日本福岛食品相关输入规定,预计开放部分福岛食品,并将针对福岛县、茨城县、枥木县、群马县、千叶县等五县可输入之食品采边境逐批辐射检验方式管制。

卫福部于2月8日预告“停止输入查验之日本食品品项别及其生产制造地区”(即禁止进口之规定)草案,及预告“输入日本特定食品应检附辐射检测证明向查验机关申请查验”草案。相关草案正式实施后,将开放部分福岛食品输台,未来也将针对福岛县、茨城县、枥木县、群马县、千叶县等五县可输入之食品采边境逐批辐射检验方式管制。

本次草案将进行为期10天的预告期间,以搜集各界意见。卫福部强调,所有从日本输台产品都要检附产地证明,并将目前对日本输台食品的管制措施,由现行地区管制,改为风险产品管制,包括︰

(一) 日本国内限制流通的产品,为当然停止受理输入查验。

二、 应检附辐射检测证明及产地证明(即检附双证)︰

在卫福部的新闻稿中,提及未来对日本食品管制措施,在边境辐射检验的部分也将调整如下:

福岛县、茨城县、枥木县、群马县、千叶县开放品项之所有产品,逐批检验。

生鲜冷藏蔬果、冷冻蔬果、活生鲜冷藏水产品、冷冻水产品、乳制品、婴幼儿食品、矿泉水或饮水、海草类及茶类等9大类产品,依风险调整查验比率。

目前卫福部针对食品中辐射检验订定了“食品中放射性核种之检验方法(MOHWO0015.00)”,检测食品中碘131、铯134及铯137。若您有食品中辐射检验的需求,欢迎您与我们联系洽询!

※ 本文由SGS食品服务部编辑小组参考整理自食品药物管理署网站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