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履行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切实保障食品消费安全,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2019年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县级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日常监管需要,对我县食品生产领域开展了监督抽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局于2019年第三季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监督抽检,抽取肉制品、粮食加工品2大类食品共8批次,经法定机构检验,合格8批次,合格率100%;其中,肉制品抽检5批次,合格5批次,合格率100%;粮食加工品抽检3批次,合格3批次,合格率100%;
我局提醒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选择正规厂家来源商品,食用、加工前要仔细检查食品质量。消费者若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应保存好购物、消费发票等有关凭证,尽量保留、维持外包装原样,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