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金管会)表示,鉴于国际间日益关注气候变迁之相关资讯,为协助保险业达成政府2050净零排放目标,爰配合“公开发行公司年报应行记载事项准则”之修正,研处“财产保险业办理资讯公开管理办法”及“人身保险业办理资讯公开管理办法”第8条修正草案。
本次法规修正重点系要求符合一定条件之保险公司应揭露气候相关资讯,并增订附表。考量推动初期尚须搜集相关资讯及建构温室气体盘查能力,爰给予保险业一年缓冲期,明定自113年起,保险业依资本额大小,分阶段推动强制揭露范畴一及范畴二之盘查及确信情形。
为广纳多方意见,本次修正草案除将刊登行政院公报外,亦将于金管会网站刊登该二草案之总说明、修正条文对照表、本会令(稿)及应申报表件。各界如有任何意见,请于公告翌日起60日内,至金管会“主管法规查询系统”网站之“草案预告”网页内陈述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