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111学年度全国学生美术比赛实施要点办理。
二、111学年度实施重点说明如下:
(一)美术比赛首重原创性与独特性,参赛作品应为学生之个人创作,如经检举判定为临摹、抄袭、他人加笔或明确挪用他人创意者,该得奖师生丧失得奖资格,追回得奖奖状,须自负法律责任,并禁赛2年。
(二)另指导老师部分,其指导学生作品被确认临摹、抄袭、由他人加笔或明确挪用他人创意之作品者,依公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成绩考核办法第6条规定办理。
三、全县学生美术比赛方式说明如下:
(一)111年度因应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疫情关系,书法类县赛一律采送件方式办理,若取得决赛代表权者得参加全国现场比赛,未参加决赛现场书写者,视同放弃参加全国赛资格。
(二)作品收件日期:国小组:111年9月28日(星期三);国中组:111年9月29日(星期四);高中(职)组:111年9月30日(星期五)。
(四)比赛报名方式请至云林县政府教育处─社会教育科-艺文竞赛专区-美术比赛网站报名。
四、凡依本实施计划比赛时程,带队参加或送件、退件之人员,请惠予公假登记。
五、相关讯息同时公告于云林县政府教育处-教育处公告;社会教育科-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