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外学习中心具有从事教育或相关服务的事业或企业法人地位,具有5年以上教育工作的历史。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办学信誉和社会影响。
3.具有一定规模的组织和管理的办学能力,初次招生人数不少于30人。
4.具有熟悉网络教学过程、招生宣传水平较高,能严格按照我校招生简章招生的工作人员。
5.具有所设专业的辅导教师,能按照课程安排组织辅导并实施必须的实验课。
6.具有网络运行保障人员和后台管理人员。
(1)与互联网的接入带宽等于或者大于2Mbps;
(2)建有100M或者1000M局域网;
(3)对超过1000学生的学习中心,至少需购置镜像服务器一台,存储能力大于或者等于2T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