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及《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号)的规定和要求,2021年11月17日,南京新城万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项目现场主持召开了NO.2016G92地块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编制单位官网予以公开,详见附件。
无尘室工程在施工的过程中,会出现很多的问题。有时是设计不合理造成无法施工,这需要施工单位跟设计师和工厂负责人相互沟通,协商处理。有的是施工师傅不按规范操作,导致的工程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国务院第682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浙江通特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套汽车压铸模具模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4、建设内容及规模:企业实际总投资4500万元,利用公司现有厂房,总建筑面积12500平方米。项目引进具有国际行业领先水平的高科技六轴多功能数控钻铣床、立式数控铣床等设备,购置数控双侧铣床、CNC平面精铣床、龙门数控铣床等国产设备,采用全自动、高效益、高精度设备联动技术或工艺,实施年产3000套汽车压铸模具模架。 1、结论:验收工作组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原则同意浙江通特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套汽车压铸模具模架通过环保验收
2019年3月1日,由上海航天电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第一事业部承担的上海轨道交通11号线陈翔路站信号电源系统项目“UPS不间断电源”、“磷酸铁锂电池组”等设备,在公司五号楼4楼顺利通过出厂验收,验收小组由上海申通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通号分公司、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上海电气泰雷兹交通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等单位相关专家组成,第一事业部有关人员参加了此次验收会议。 此次验收共分三个阶段,首先,第一事业部项目销售负责人向验收小组介绍了航天电源企业发展历程、主要产品及应用领域,第一事业部产品总监对11号线陈翔路站信号电源系统UPS及磷酸铁锂电池组《厂验大纲》相关内容逐项进行了讲解,并就专家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接着,验收小组前往实验室,按照《厂验大纲》规定,对准备出厂设备的主要功能及技术指标进行了逐项测试;最后,根据测试的实际结果,验收小组汇总确定了验收结论,形成了本次出厂验收纪要。 经过对所有测试数据的分析及对相关资料的审查,验收小组认为此次厂验设备各项技术指标满足招标技术要求,一致认为设备验收合格,同意尽快出厂交付
日前,由公司承建的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楚雄段施工7标龙潭隧洞开挖、支护分部工程顺利通过验收,是楚雄段9个主体标段首个验收通过的主体工程分部工程验收,取得了2023年开门红。 本次验收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成龙潭隧洞开挖、支护分部工程(CXTJ07-12)验收工作组,开展分部工程验收工作,验收组于1月4日上午前往现场检查实体工程建设质量情况,下午在项目部会议室召开验收会议。 会上,验收小组听取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关工作汇报,并对内业资料进行检查,经讨论一致认定龙潭隧洞开挖、支护分部工程已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完成施工,施工资料齐全,符合验收标准,验收予以通过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引导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健康发展,根据《江苏省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苏发改规发〔2020〕4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建设江苏省产业创新中心的通知》(苏发改高技发〔2021〕46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我委拟组织开展省级产业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各创新中心要根据条件要求,核查自身情况,确认实现建设目标任务的,向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提出验收书面申请,同时提交《江苏省产业创新中心验收审查信息表》《江苏省产业创新中心验收综合报告》,专项财务审计及其它相关佐证材料。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对验收材料和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后,报省发展改革委
开云官网app下载国规环评[2017]4号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条例,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金属结构厂厂房扩建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已于2021年8月19日完成专家组验收会议,形成了环保验收意见,现开云官网app下载《办法》要求,向全社会公示《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金属结构厂厂房扩建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9月20日)。公示期内,若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公示单位反映。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5月16日印发),现将《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制药项目二期工程(冻干粉针制剂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制药项目二期工程(冻干粉针制剂部分)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全本(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18年9月8日-2018年10月15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2021年08月25日,铅山县伦潭水利枢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江西省上饶市组织召开了“江西省铅山县伦潭水利枢纽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相关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相关单位汇报相应工作及成果,经验收工作组讨论后,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要求,特将本次验收情况及相关资料在铅山县人民政府和开云平台官网(中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及《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号)的规定和要求,2021年11月13日,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亭湖区主持召开了盐城市老年大学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编制单位官网予以公开,详见附件。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原环评部门审批文件等要求,佛山村田五矿精密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佛山村田五矿精密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 2022年1月28日,由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代表组成的验收组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审阅了《验收监测报告》,并对项目现场及项目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形成验收工作组意见。 我公司已落实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湖北省麻武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部委托长安大学编制完成《上海-成都高速公路麻城至武汉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2022年11月15日,湖北省麻武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部组织召开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会议形成了《上海-成都高速公路麻城至武汉段竣工环保验收意见》。本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措施,工程总体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根据国规环评〔2017〕4号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条例,“江西融丰年处理5万吨废弃线路板及5万吨废环氧树脂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已于2023年2月3日完成专家组验收会议,形成了环保验收意见,现该《办法》要求,向全社会公示《江西融丰年处理5万吨废弃线路板及5万吨废环氧树脂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书》及《江西融丰年处理5万吨废弃线路板及5万吨废环氧树脂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3月6日)。公示期内,若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公示单位反映。
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4人和业主代表1人,共5人组成。 22日历天(2023年2月18日前必须完工) 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验收规定、《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14),符合设计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恒汇万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响应文件中业绩证明材料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附竣工验收证明,不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打分法)评审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中“人员要求及业绩要求”之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推进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发布通知,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工作。 通知明确了验收对象、验收依据、验收原则、验收内容、验收程序等方面内容。验收对象为截至今年4月30日,总体规划已实施3年以上符合验收条件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8月12日,鲲鹏建设集团承建的深圳石岩街道北环路以南片区雨污分流管网工程项目验收会召开。会上,专家一致认为该项目质量符合设计规定及验收规范要求,观感质量好,施工过程资料完整,达到验收标准,同意通过竣工验收。 此次顺利验收,离不开公司对项目安全化、标准化、人性化、科学化的管理,也离不开区质监站、区环水局、业主、监理、设计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5月16日印发),现将《滨海新天地项目二期(31号地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滨海新天地项目二期(31号地块)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全本(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22日-2018年11月22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根据国规环评[2017]4号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条例,江西京九电源(九江)有限公司外化成工艺改内化成工艺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已于2022年6月26日完成专家组验收会议,形成了环保验收意见,现根据《办法》要求,向全社会公示《江西京九电源(九江)有限公司外化成工艺改内化成工艺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江西京九电源(九江)有限公司外化成工艺改内化成工艺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2022年8月17日至2022年9月14日)。公示期内,若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公示单位反映。 2022年8月1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10.0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11.22)的有关规定、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晋环许可函[2018]39号)要求,现将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安太堡露天矿原煤运输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等),现公示验收如下: 验收结论: 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安太堡露天矿原煤运输系统技术改造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经朔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复,工程建设基本按照环保要求进行了环保设施的建设,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或合理处置,不存在国家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认为,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公示时间:2020年8月14日~2020年9月1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一、质量标准(供应商应提出详细的验收程序和所执行的验收标准) 1. 新疆瑞恩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送到采购方项目地后,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经过验收小组检验合格后,签署验收报告,产品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起12个月,由新疆瑞恩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品保修文件。 2. 在验收时,向用户提供货物的出厂合格证书、厂家装箱清单、使用说明、随机附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3. 由用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运行状况及其他进行检验
10月9日,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发布“关于公布现代学徒制第三批试点验收结果的通知”,确定178家单位通过验收、13家暂缓通过验收、5家不通过验收,同意2家放弃试点。其中高职院校141所通过验收、13所暂缓通过验收、1所不通过验收,1所放弃试点。 现代学徒制是教育部于2014年提出的一项旨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10月21日,河北省发改委在先河环保环境大数据应用中心,组织召开由先河环保承担的“环境监测仪器系统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验收会。经过专家评审一致同意通过验收。董事长李玉国、副总裁范朝、财务总监李国壁等公司领导参加验收会
2021年08月25日,铅山县伦潭水利枢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江西省上饶市组织召开了“江西省铅山县伦潭水利枢纽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相关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相关单位汇报相应工作及成果,经验收工作组讨论后,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要求,特将本次验收情况及相关资料在铅山县人民政府和kok在线w(中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公示
近日,景阳镇召开了精准扶贫工作推进会,会议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红正同志主持,共计9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李红正通报了近期精准扶贫检查验收情况,并要求,一是村两委班子对工 作的认识有待提高,二是档案资料有待进一步完善。 最后,镇党委书记李有全同志就对2018年度考核验收准备工作提出了如下要求: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村要高度重视,提前精心准备各类档案资料,强化基础工作,积极配合验收组做好验收
《消防法》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也明确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承担的施工质量和安全责任。其中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概要描述】2021年4月21日下午,由我公司监理的南通昊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填埋处置工程项目(一期)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本次竣工验收成立了由县质监站、业主、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代表组成的验收委员会,听取了施工、设计、监理总结报告以及质量评估报告,实地查看了办公楼主体、室内外装饰、空调与智能化设备、室外配套、预处理车间、刚性填埋库等工程实体质量,查阅了工程档案资料,经会上评议,验收委员会一致认为该项目满 2021年4月21日下午,由我公司监理的南通昊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填埋处置工程项目(一期)顺利通过竣工验收。 本次竣工验收成立了由县质监站、业主、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代表组成的验收委员会,听取了施工、设计、监理总结报告以及质量评估报告,实地查看了办公楼主体、室内外装饰、空调与智能化设备、室外配套、预处理车间、刚性填埋库等工程实体质量,查阅了工程档案资料,经会上评议,验收委员会一致认为该项目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关标准,工程质量合格,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3月12日,由场道公司承建的武隆仙女山机场三标段项目道槽土基顺利通过验收,标志着武隆仙女山机场三标段项目施工工作进入新阶段。 根据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西南地区监督站此次对武隆仙女山机场项目道槽土基阶段采用非现场监督的方式进行验收。由重庆市渝武机场有限公司、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中企建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组成的验收小组来到道槽区现场,并与质监站进行视频连线,对道槽区平整度、宽度、高程、固体体积率进行了实测实量验收,项目部各部门积极配合,最终验收所测数据均符合标准
内 容:根据建筑法: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然而房州公馆商住楼未经验收合格,开发商擅自交付使用,甚至跑路,作为购房者是否可以拒收?怎么**?谢谢!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受理,并将尽快给您答复! 办结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县住建局高度重视,房地产开发项目没有经过综合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具备交付条件,不能交付给购房人使用,购房人可以拒绝接收;如果购房人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购房合同,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感谢您的来电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有关规定,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组织相关参建单位、技术服务单位对衡阳天然气管道穿越蒸水河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并同意通过验收。 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2022年4月20日——2022年5月1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我公司反映公示内容存在的问题
本机关于2019年7月14日对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案立案调查。经调查,2019年7月13日,省生态厅涉气企业排查中发现,你公司年加工3万吨杂粮生产项目,配套建设环保设施未经验收通过,建设项目擅自投入生产使用。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规定,已构成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