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5月16日印发),现将《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制药项目二期工程(冻干粉针制剂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制药项目二期工程(冻干粉针制剂部分)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全本(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18年9月8日-2018年10月15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