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当事人对于他造主张之事实,或对于法官整理事实协议不争执者,有拘束法院之效力,应作为裁判之基础,为确定该不争执事实内容,避免脱漏、误解,并方便两造当事人攻击、防御,得使当事人就该内容作简要说明,以提高审判效能。
最常被使用于车祸案件,双方当事人对事发时间、地点、受伤情况等事项说法一致时,可用不争执清单将达成共识或有相同看法的事项列出,亦付上相关证据资料(照片、验伤单)。该清单因为是双方都确定之事项,所以法院方面也会受到清单上的内容约束。有了此清单,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可省去调查时间、提高案件审理效率。